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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过程中施工ayx爱游戏人员猝死新房变凶宅房主索赔25万法院这么判

2023-03-11 03: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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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修过程中施工人员猝死,新房变凶宅,房主索赔25万,法院怎么判?”北京房山,田女士购买了房屋后,找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可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一施工人员夜间在房屋休息时突发疾病猝死。田女士得知后,几个月内不敢进入房屋居住,她认为自己好好的房子变成了“凶宅”,装修公司有着脱不开的关系。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装修公司赔偿包括房屋贬损价值、租房费用、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5万余元。(案件来自:上观新闻)田女士要求装修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是:1.装修公司人员管理存在疏漏,怎么能够让工人夜间在雇主的房屋内休息呢?如果管理完善,就不会发生此事,所以说损失跟装修公司的管理不当是存在因果关系的装修新闻。2.房屋内有人猝死,会影响到居住的体验,她不得不另外租房一段时间,产生的租房费用属于损失的合理部分。3.房屋变成了“凶宅”,肯定会有价值贬损,装修公司需要承担这部分的损失。装修公司不愿意赔偿,提出几点意见:1.工人是生病死亡,属于正常死亡,因此,田女士的房屋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凶宅,也就不存在价值贬损的问题。2.田女士没有实际损失,因为虽然发生了此事,但是装修公司还是按时完工正常交付,田女士也已经住在房子里很长时间,这个房子没有进行交易,没有产生价值贬损。目前,要看的是这个房子的使用价值,完全没有受到影响。也就是说,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法院自有公断。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已经对该案作出一身判决,法院认为:1.装修公司的施工人员在客户的房子中休息确实不合常理。2.虽然工人是生病死亡,并非自杀、他杀或涉及命案的情况,但是毕竟工人不是房屋的所有人、合法使用人或者他们的近亲属,外人在家中去世确实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房主的居住安全感,产生一定的负面心理也实属正常。3.房屋虽然没有进行交易,但是因此会产生价值贬损也是符合常理的。发生意外死亡对房屋的出租、销售都会有影响。综合上面的因素,法院最终判决装修公司支付给田女士4万元的赔偿,弥补房屋贬损的价值。之所以确定4万元,主要是因为田女士不申请鉴定,法院酌情确定了上述数额,考虑因素包括装修公司的过错程度,房屋的市场价格,房屋价值的受影响程度等。而田女士提出的关于房租和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法律意义上的“凶宅”并不是迷信中的凶宅,指的是在房屋本体结构内发生自杀、他杀等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房屋。在大量民事案件中,法院都支持了被隐瞒真相而购买“凶宅”一方当事人的维权诉求。这是因为,购买房主,使用价值是一方面,使用体验也就是心理层面的需求同样重要。本案中,装修公司和田女士之间具有装修合同关系,在装修过程中因为装修公司的管理不当发生了令房屋价值贬损的事情,算是合同履行不到位,依《民法典》第577条的规定,装修公司要承担违约责任。当然,从侵权的角度,也是可以界定本案的,侵犯他人物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20条的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田女士无法要到精神损害赔偿ayx爱游戏,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83条的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非常有限,只有人身权益受到侵害,并导致严重精神损害的ayx爱游戏,才可以要求。本案中ayx爱游戏,田女士被侵害的是物权,不是人身权,所以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对此你怎么看呢?你觉得装修公司有没有责任?田女士的损失应该谁来赔?赔4万少不少?不妨留言讨论!感谢阅读@君子法之原 以案说法系列作品,关注相约更多法律知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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